“如果把龙殊特放在nba的赛场上,巅峰时刻狂砍37分,最多也就是麦迪或者安东尼的平吧。”
龙殊特几乎脱而:
维尔“腾”地一声从沙发上了起来,他恶狠狠地看了卡拉格一样:
中东土豪怎么了?
一场比赛……就是利浦和黎圣日尔曼的欧冠半决赛!
好像要打雷啊!
记者继续提问:
“当然可以,等到访问结束之后,如果我的心很好,我可以帮你全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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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记者,你把老带到沟里去了!
法甲霸主怎么了?
除了联赛之外,欧冠、联赛杯、足总杯,每一场比赛他都有参与,也一定会有球。
如果不是足够分量的对手,我还不屑于打自己在这个赛季的第300粒球呢!”
龙殊特微微一笑:
确的答案:
这条标准,被龙殊特生生提了10倍!
57场比赛狂轰294球,场均5.17球,这已经不是完爆梅西 c罗的平了,而是真正地超越人类!
不要殃及无辜啊!
龙殊特虽然平易近人,但也不是毫无架。
但……自己的,就算着泪也要装完!
只听记者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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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远远比不上乔丹(单场69分)、科比(81分)、詹姆斯(61分)、张伯(100分)这些传奇,甚至不如区区的汤普森(单节37分、全场52分),也就是一个三球员吧。”
“你的意思是……一场比赛……你要打至少六粒球?!对手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那是法甲霸主大黎啊!”
“一个。”
而且这个答案也非常应景,丝毫没有突兀的觉。
“一场。”
“一场。”
是的,我龙殊特……就要在他们的主场他们六个球!
“一个。”
龙殊特继续回答:
龙殊特已经后悔了。
快快收了神通吧!
曾几何时,单赛季各项赛事球数超过30,就可以被认为是超级星……
该死,北面的天空怎么忽然来了?
他只想大骂一声mmp!
卡拉格摇了摇,一本正经地胡说八:
主持人还没来得及提问,就先从包里取了一大堆球衣、围巾、明信片,甚至还抱了一只足球……
“这个赛季你和球队已经赢得了58场胜利,最令你到满意、或者说最印象刻的是哪一场?”
记者的睛都快要闪瞎了:
只见他定不移地了:
他记得在穿越之前的课本上,曾经看过这么一个类似的小故事,第一次看的时候就觉得很有格,没想到今天终于派上用场。
2*2 3*11=37分。
龙殊特已经放弃思考了,这真是一个方便而又万能的回答啊!
“那你觉得,这个赛季最大的对手是哪一个?”
他一招叫以为退——如果这名记者真的想要得到他的签名,那么这段专访就要给足龙大佬面,决不能给他挖坑,否则他当然可以拒绝签名。
他们的主场……又怎么了?
“那么……你的第300粒球会在什么时候到来?一场,还是一场?还是一场?”
这个赛季的他比起之前状况更加稳定,他除了在联赛中缺席了第4与莱斯特城的比赛之外,其余的34联赛他都有场。
26岁到30岁,常常被认为是职业球员的黄金年龄,而龙殊特也在这个世界步了自己的巅峰。
“首先,能帮我签几个名字吗?我们一家都是你的超级粉丝!”
“你已经取得了294粒球,其中你认为最重要的球是哪一个?”
当bbc的《今日比赛》播的时候,龙殊特则在家中接受了天空电视台的专访。
“杰米,你知你现在这个模样……有多欠揍吗?!”
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大黎主教练埃梅里忍不住打了个嚏。
他笑了笑,并没有接过对方递过来的签字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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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将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发表。
一个赛季不了300个,你有什么资格叫星?!
记者哪里听不懂这弦外之音,他一脸兴奋地连连,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这是哪位友在修仙渡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