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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鐘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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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世琳的高中日记很有趣。单看文字,脑海就会浮现秋世琳写下日记时的表情。

偶尔会一惊一乍的,偶尔会傻呼呼的,是个容易落泪,又容易满足的傻瓜。

「噢耶!我居然赢了校际歌唱比赛耶!虽然今晚没大人在家,还是跟老弟去买了很多肉肉来烤,庆祝我拿第一名啦!但是阿金很坏,我明明想把牛舌夹进碗里,只是不小心手滑掉到衣服上,阿金竟然就衝上来吃掉了!秋世镐那傢伙看到也不救,马上把他那一块塞进嘴里,气死我了……呜呜呜,我的贵森森厚切牛舌啊,才两件而已……没吃到牛舌不开心,还被妈咪发现我把她新买给我的衣服毁了,可恶!」

总是笨手笨脚的。但林妍熙开始觉得,这点笨拙也蛮可爱的。

「天啊,今天看到校讯里的自己也哭得太丑了吧?只是赢个歌唱比赛需要哭成这样吗?秋小姐你有事吗?老弟午饭的时候还特意跑来我班笑我是水龙头……下次不能再哭了!啊不对,没下次了!下一届办的时候都不在学校了……呜呜呜,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虽然做起正经事来好像比同龄人来得成熟稳重,可林妍熙知道,秋世琳心里还住着一个小孩,不只高中那时,现在也是。

或许跟秋世琳在一起的时候能感到放松,正是因为如此。

没有猜度,没有计算,不为了得到什么才去付出,只是遵循心里意愿,如此纯粹。

只是林妍熙也不知道,自己除了拖住秋世琳的脚步外,还有什么贡献。

当秋世琳为了音乐会忙前忙后的时候,还要秋世琳分神去照顾她这个不怎么样的人。

林妍熙乖乖回诊,确切地服药,也只是为了不再增加秋世琳的负担。

现在腰背和头都不痛了,也睡得很好,算是意外的收穫。

因为林妍熙的状态变好,加上工作室也实在不太适合长居,所以当她提出搬回家居住的时候,秋世琳并没有反对。

与其说林妍熙想家了,倒不如说她只是想还给秋世琳一个能够专注创作和工作的环境,耽误秋世琳的事已经够多了。

原本一切都很顺利,好像真的都朝好的方向进发。直到有天林妍熙外出採买完毕回家的时候,遇到那个人为止。

「林妍熙?对吧?是你吧?」

提着购物袋的林妍熙被呼唤,循着声音寻去,叫她的是个约莫四十岁的妇人,还牵着一个几岁大的混血小男孩。

一向淡定的林妍熙在看到妇人的瞬间便愣住了。她从前没真的见过这个人,但她认得,跟几年前看到照片里的模样相差不大。

为了林妍熙而拋妻弃子,到后来还常常骚扰她,去年也在纠缠着她,甚至被法院下达过暴力禁制令的那个人,原本的伴侣。

在台湾同性婚姻还没合法化之前,那个人与眼前这位妇人是山盟海誓远走荷兰结婚的一对,甚至还砸重金在美国施行试管婴儿获得宝宝。

只是那人耐不住妻子孕期的寂寞,找上了当时为了筹措医药费很缺钱的林妍熙。

是林妍熙的错误,她承认,是她在不知情的情况底下插足了别人的婚姻。

妇人抬起右手,林妍熙只是闭起眼睛而没有闪躲,但那一巴掌并没有落下。

「打贱人,会脏了我的手。」妇人把手放下,语带挑衅讽刺,「看到你还活得好好的,怎么就这么让人不痛快呢?」

「对不起。」林妍熙垂下头,她愿意接受任何斥责。

「你觉得我会原谅你吗?我这辈子绝对不会原谅你。」妇人指着林妍熙,俯身在小男孩耳边说:「儿子,你看好喔,要认住她。像她这种坏女人,以后绝对不能喜欢,还要放长双眼看她得到报应的那天。」

报应或许早已经来临。

那天之后,林妍熙的病情就像是鐘摆一样,反反覆覆。

因为秋世琳而对这世界有点希冀,却又因为自己而嫌恶自己的存在。

就像此刻,林妍熙站在天台,煢煢孑立,只有她和她的影子。

探头往下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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