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林涛这边的况。我微微一笑,说,现场勘查中发现,女孩卧室的窗外树上,有新鲜的攀爬痕迹,倾向是任前的鞋底纹,女孩的窗大开。虽然不知这个攀爬痕迹是不是和案件有关系,但是至少任前想女孩房间,不用攀爬吧?综合以上三,更像是有人从树攀爬到女孩房间,撕扯衣、捂住鼻,想要实施侵。可是女孩激烈反抗,甚至发了声音,凶手急之刺伤女孩,想让她害怕。不过,隔屋的任前还是听见了声音,于是踹开女孩的房门,看见了前的一幕。也就是说,夜袭女孩的是元腾,而不是任前。这时候,任前拿着门茶几上的西瓜刀要砍元腾,而元腾形矫健,躲开了,跑到了院里。在此期间,任前一直拿着刀在后面追砍,这才形成了元腾后背的损伤。在院里,元腾瞅准了机会,一刀刺中任前的要害,让任前基本失去了抵抗能力,然后他骑在任前上,连续刺击。因为元腾自己伤势也不轻,在他想逃离现场的时候,力不支倒地,只有等候别人发现了。
所以,你有证据了?钱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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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我觉得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太过于冷静和明。可是,在我接过元腾之后,我确信前的这个十七岁的孩有这样的思维和能力。我说,任前和元腾都是42码的脚,换鞋也不困难吧。
你的这三确实让人很疑惑,也只有用你的重建过程来解释全现场才最合理。钱局说,可唯独最关键的证据是无法解释的。为什么彭斯涵的边,只有任前的鞋底纹?如果是元腾作案,他必然会在彭斯涵边留足迹,而即便是任前了中心现场,也不可能留那么多血足迹。
会场所有人都恍然大悟的表。
这个很简单。我笑了一,说,换鞋就行了。
状态并不是工作终结的状态,表格里的容没有填完,甚至还有选字框悬浮在屏幕上。这说明任前是正在打字的时候,突然离开了电脑。打着字,突然一时起,去?另外,在实施的过程中,为了防止女孩叫喊,凶手捂住了女孩的嘴。这个动作如果是任前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了一步控制女孩,用匕首去刺伤女孩的大,这个行为如果是任前的,就有些不可思议了。一方面捂嘴刺不让女孩声,一方面又是踹门不怕大的踹门声,这是不是有些矛盾了?所以,这更像是女孩激烈反抗,凶手实在是控制不住了,急之的幼稚的举动。
小李顿时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