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们勘查组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霍骏的社会矛盾如何,而是这个凶手究竟是怎么别墅区的。从我们的论断排除了凶手乘坐人员车辆的可能后,凶手的行动轨迹再次成了一个谜。
急于有所发现的林涛,则注意到了这一反常现象。
两人作案?荣支队沉了一,说,刚才老秦还在说雨衣的事,如果是一个人去作案,一个人在面放哨的话,去作案的人为什么不把不方便携带的雨衣给面的人拿着呢?那个时候已经不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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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调查组的工作目标是霍骏本人,但是这在商场上打拼的私企老板,社会矛盾还是很复杂的,债务纠纷、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梳理几十条线,但还没有时间去细致地调查。
没有发现线索的林涛并不甘心,又打起了凶手攀登室的路灯杆的主意。这一打主意,还真是有所发现。
侦查门垂丧气地汇报完调查结果后,我也简述了我们复检尸的发现。在专案组侦查员们都在质疑凶手别墅区的途径时,林涛也抛了他们的复检发现。
讯信息的调取,也没有任何发现。看来我们是误会这个刚刚结婚的年轻女了。
林涛和陈诗羽上午先对别墅行了勘查。虽然凶手在现场的动作很多,但是现场地面、家的载都不好,都是表面不甚平整的实木,所以林涛也没有能多发现一个备比对特征的手印和足迹。
有理啊!我前一亮,之所以手印那么低,是因为有一个人在面手握路灯杆,翻墙人的垫脚石!上面的人,是踩着面的人的肩膀爬上去的!
林涛发现,路灯杆上那枚清晰的汗手印,居然距离地面只有三十厘米。市局的李蒙在初次勘查的时候,因为发现了极证明价值的手印,所以沉浸在兴奋当中,仅仅把手印提取了来,却并没有对手印的位置行分析。
不合常理,又不能排除,那么就要想办法从别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林涛说,我仔细看了,这个路灯杆四米,到二楼窗的距离大约三米五。整个路灯杆是光的,没有可以搭脚的地方,如果不备较的攀爬能力,是很难一次爬上去的。但是,如果有个人在面垫脚石的话,这个过程要容易很多。
确实不合常理。我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说,你是说与本案无关?可是李蒙之前就有充分依据证明这个手印就是凶手留的。
我们小时候都爬过树。林涛说,但是如何爬树,才会在距离地面三十厘米的地方上手呢?是不是过于低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