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凡是越有血的儿,也是越有灵,越认主人的。若是我骑了他,那就是红衣棕,畅快的很,可若是别人……”傅瑜话锋一转,叹了一气:“听闻西戎人驯近千年,很是有一,但即便如此,驯也是很难的一件事,尤其是驯一匹不怕豺狼虎豹可堪称王的,那更是难上加难。有一年,为了驯一匹王,西戎足足付了十六个驯人的命,听闻其中七人未曾靠近就死在蹄之,死的时候四肢错位,腹充血算好的,不好的直接就是脑浆迸裂,连看都不能看了。其中有三人在刚上的时候就被王直立甩,后脑勺着地,又被后蹄踩踏,其中一个更是被踩中了命|。这三个,也没落得个好场,听闻妻儿父母前去认尸的时候,都没认来那血模糊的一团团是自己的枕边人和儿。”
斐凝摇,放手中笔,看着面前纸上的几个大字愣愣神:“那四个字是阿爷年轻时所作。”
傅瑜转看他们:“当然是我胡编造的啊,不说的凄惨恐怖一怎么吓这个梁书航啊。”傅瑜一边说,一边拿脚踢开梁书航的,看着他倒在一团粪上无动于衷。
梁书航的神越发的白了,忙摆手,嘴中轻喊:“莫要说了、莫要说了!”
元志一声叹。
陇西李氏和李茹的娘舅梁家数年未登门,甫一登门造访就有梁书航在厩鬼鬼祟祟贼心虚,傅瑜可不觉得他们就只是单纯的来串个门走走表夫的门路升个官发个财。真要如此,梁书桓就不会在鸿胪寺了一阵的小吏也不见他登门造访,偏偏就在这个多事之秋,他来了。
金圆在他后嘴角直搐,不知何时回来的元志问:“郎君,那还有一人呢?”
青裙衣衫衬得人宁静沉稳,屋冷香熏熏,沁人心脾,窗外杏黄迎开的正盛,真可谓是|光明媚,人如画,傅瑜方才还压抑着的心一就好转不少。他笑着快步走向斐凝,站在她后,看她的字,草书大字,龙飞凤舞,意气潇洒,不同于闺阁女常用的簪小楷,反倒与傅瑜的字迹意境有几分相似,也与傅瑜在斐府小厅看到的字画有几分相似。
傅瑜回到东苑的时候,傅莺莺已经离开了,斐凝洗净了手,正焚香在窗边练着字。
金圆也唏嘘不已,随后反映过来:“郎君,您是从哪听来的这个故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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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瑜不依不饶,跟一步:“还有五个人,听闻已经能够骑在王上了,可是王上没有鞍,他们只有一柄鞭,在疾驰的儿上坐不稳,最后只能搂住王的脖,可是还是被王颠。一个肢错位,仿佛一瞬间就经历了腰斩,可是还没死,只能趴在草地上哭嚎,血都染红了绿草原;一个着地,直接脑浆都溅来,死的不能再死了;一个后背着地,又被王蹄踩住膛,连胃都被拖来了……”
傅瑜嫌恶的往后退了两步,轻声叹:“胆真小。”
两人忙应了,正要去时,傅瑜又伸手唤:“慢着,金圆,你先去找人查查梁家兄弟二人此次上府的目的。梁书航此人胆小如鼠,不足为虑,我还没见过他大哥,听闻是在鸿胪寺当差,你叫人仔细查探查探。”
“这个字看着倒很熟,我之前拜访岳父大人的时候就在小厅等着他,里挂着的‘宁静致远’四个草书大字,可是阿凝所写?”
斐凝少见的笑,:“好。”
“呕——”梁书航弯。
傅瑜也不回她,自顾的拿了笔,蘸墨在纸张空白也跟着斐凝写了一句诗,字小很多,但同样的草书狷狂,别样的恣意。了弓,傅瑜最为自傲的就是自己的这一手字,当即写完了就扭看斐凝,轻声语问她:“阿凝,你看我写的字可好?”
“金圆,你叫人把梁书航抬到二角门给他那个大哥梁书桓,让大家伙的嘴都严,这事儿别让阿兄知了,”傅瑜伸手摸摸棕儿的脖,“元志你把倌请来看看到底被他喂了什么,可别吃坏了肚,不然我要这梁家兄弟好看!”
斐凝脸上挂着的温和笑意敛去些许,面上带了丝丝无奈和失笑,她:“油嘴。
傅瑜兴地笑,手中笔上的墨都沾到了衣袖上也浑然不知,反而笑嘻嘻:“都说夫妻相夫妻相,在一起生活久了的夫妻会的像彼此,我和阿凝都生的好看,连字迹也这般神似,可不是真有夫妻相了么!”
傅瑜右手微抬,旁的儿昂首嘶鸣,槽一时声四起。在场的几人似乎都被傅瑜所描述的场景吓住了,又听闻声恰时而起,更觉骨悚然,梁书航惊叫一声,直直往跌,竟是被吓了过去。
傅瑜随:“哦,最后一个人也是最厉害的一个驯人,和王鏖战三天三夜,最后王载着他悬崖同归于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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