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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洗冤笔记4(出书版) 第6节(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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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证明宋巩的清白,只需证明宋巩当天离开琼楼,是去见了韩和吴氏,而非去了锦绣客舍。韩和吴氏虽然不肯为宋巩证,但不代表没有其他见证人。此事发生在未时,正值午,那是大白天,也不是发生在什么偏僻的小巷,而是在新庄桥附近的街上,必定少不了过路的行人。宋巩当街拦吴氏的轿,与韩等人接,并且发生了争执,一定有不少行人看见过这一幕。只要找到足够多的证人,让他们一起面为宋巩证,宋巩的清白自然能得到证明。

有了这刀伤,禹秋兰遇害的经过就值得推敲了。凶手使用了刀和银簪作为凶,但问题是,刀比银簪更容易抓握和发力,杀伤力也更,既然凶手已经手持刀了,为何还要禹秋兰发髻上的银簪行凶呢?那刀伤位于尸的右腹,而银簪造成的三扎刺伤都位于尸的左侧,一在左臂,一在左肩,颈的那一同样是从左侧刺。祁驼突然冒了一猜想,凶手会不会不止一人,而是两个人?这两个人一个用刀,一个用银簪,联手对禹秋兰行凶,因为两人一个站左,一个站右,所以两才分别在禹秋兰的左右。

祁驼一直以为自己是那怯懦怕事之人,如今受了这等重罚,却觉得自己已是破罐破摔,反倒没那么怕了,心想大不了丢了义庄的活,反正这受气受累的活他也不想了。他憋了一气,想证明宋巩的清白,无论如何都要证明,既是为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也是为了替自己气。他虽然在义庄,但禹秋兰的尸已被郭守业以重新检验为由,运回了府衙生房,他已没有府衙的机会,不可能接到禹秋兰的尸,也不可能再与司理狱中的宋巩见面。他洒扫了好几天义庄,苦思冥想,才想到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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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四,都属于锐伤,其中有三只有黄豆大小,包括颈的那致命伤,是由尖锐细的利扎刺所致,那利很可能就是那支消失的银簪。还有一显得尤为不同,位于尸的右腹,约一寸,看起来应是刀伤。祁驼错了,还仔细检查了伤,验明断为了好几截——盘藏于腹中,若是刀类的利,往往会把割断成几截——这才敢确定是刀伤。这刀伤很,同样足以致命,从伤仅一寸来看,凶应该不是刀和大刀,而是短刀。

原本在祁驼中,知府大人还算为民主,算得上是一位好官,此番却也突然变了一副脸孔,实在大大乎他的意料。他不知禹秋兰的案到底了什么问题,又或是宋巩犯了什么错,以至于一向把“安民济”挂在边的知府大人,竟会变得草菅人命。知府大人不认可他验尸的结果,反倒以他擅自查验尸和验尸错为由,免了他的仵作之职,罚他去义庄洒扫,还扣了他好几个月的俸钱。原本的义庄看守,那个被他醉后让他有机可乘的人,因此事被郭守业臭骂了一顿,就此恨上了他。他被罚洒扫义庄,算是成了这个看守的属,受这看守的冷和欺辱,知府大人如此置,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这样的猜想一冒来,祁驼越想越觉得合理。于是就这么熬过一个不眠之夜后,他睁着一对布满血丝的睛,赶去了府衙。他知找郭守业是没什么用的,于是直接去了中和堂。他当堂而跪,对着刚起床不久还在打着哈欠的知府大人,言自己昨晚验尸时的发现,给了凶手很可能是两个人,动机很可能是谋夺禹秋兰上的某样贵重之的推断,又言明宋巩离开琼楼的原因,证明宋巩本不可能有去锦绣客舍行凶的时间。

这一夜祁驼几乎彻夜无眠,他清清楚楚地记得,郭守业的检尸格目当中,只记录了那三扎刺伤,并未记录这一刀伤。他实在难以置信,郭守业为司理参军,亲自验的尸,亲自填写的检尸格目,居然会现这么大的疏漏。或者那本就不是疏漏,这么明显的刀伤,只要不是瞎,必然能清楚地看见,郭守业更有可能是故意隐瞒,故意不加以记录。之前郭守业在他心里的印象,一直是尽心尽力,足够认真负责,却没想到竟会是这样的人。若不是他擅自溜义庄查验尸,这如此明显的疏漏,将因为尸的腐烂,慢慢不被人所知,只留检尸格目上白纸黑字的记录。

祁驼当时跪着禀明这一切后,求知府大人复查真凶,却时间不见知府大人有反应,膝盖渐渐跪得发疼,便稍稍动了动。知府大人忽然冒一句“本府有让你起来吗”,吓得他急忙跪好。知府大人吩咐差役叫来郭守业,对着郭守业狠狠责骂了一番。这番责骂,令当堂而跪的祁驼冷汗涔涔,只因知府大人不是责骂郭守业查案懈怠,而是责骂郭守业对属约束不严,居然让仵作未经许可便擅自查验命案尸。至于禹秋兰的案,以及宋巩的清白,知府大人是半个字也不提及。

想法一定,祁驼立刻行动起来。他从宋巩拦轿的那条街开始寻访,往周围不断扩大寻访的范围,费了好几天的工夫,果然让他找到了不少见过此事的人。这些人有贩夫走卒,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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